錯誤示範


這張照片裡的光線糟糕,構圖零亂,是張失敗的作品;這張照片中的行為不當,公私不分,更是錯誤示範!

這輛閃著警示燈的警車,從對向巷子轉上羅斯福路後,顧不得消防栓就在一邊,直接停在離斑馬線不遠的紅線標示路口,匆匆下車的警察大叔邁出大步,像是有什麼重大事件發生,就見這位大叔衝進一家店面全是玻璃,直視無礙眼鏡行,脫下他的太陽眼鏡,交給櫃檯裡的店員後,警察大叔就帥氣的倚著櫃檯,好整以暇,抖腳等待店員調整他的太陽眼鏡。

手機功能,包羅萬象,公器私用的證據唾手可得,只關乎要不要佔用 30 秒的時間,拿出手機拍照罷了。全民狗仔的時代,卻還有駝鳥心態的公職人員,真正教人匪夷所思!

2010/04/22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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