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次我拿著帳單到便利商店繳費時,總是忍不住想起我在上海時,生活上一個有趣的小插曲。
租屋的我,自行負擔每個月的水電瓦斯電話費,大部分的帳單都要到相關門市臨櫃繳納,當我知道電信網路費用可以在上海的便利商店﹙在上海,那時 7-11 比較少,反而是全家比較普及﹚繳交時,很自然套用在台灣的認知與習慣。
忙碌的生活加上健忘,很容易讓我把繳費時間押到截止日,匆匆忙忙跑到離辦公室最近的全家,遞出了帳單與現金,店員看了截止日,卻退回我的單據,並且告訴我:“來不及了!”明明還沒過期,怎麼可以退我的件,當下一定要問個明白,否則延遲交款是要外加罰金。
我問:“今天是最後一天,還可以交款,為什麼不讓我交?”
店員回答:“來不及啦!”
我又問:“怎麼會來不及?”
店員回答:“我們店員下班才取錢到電信公司去交,他們肯定下班了,這繳費也肯定過期的!”
我再問:“條碼一刷,不就入帳了?”
店員回答:“刷這條碼只是給我們自己做紀錄,跟電信公司沒關係。”
店員回答得理直氣壯,我則是一整個暈眩,搖頭噗嗤笑出的同時,也明白了便利商店免費代收電信費用的“真相”,真正是做功德!除了隔天乖乖臨櫃繳錢,外加罰款,以後,自動把截止日提早一天。大陸果真人力最多!
兩年過去了,不知道事情有沒有改變?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